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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讨债公司上门讨债是否可行?

2022/3/7 9:18:12      点击:
有句话说这么形容欠债的人:借钱的是时候是孙子,还钱的时候是大爷,这话可以反映出来讨债有多难了。但再难、再愤怒,也不能为了追债,置法律于不顾。否则触碰了法律这条高压线,债追不回来还受到处罚,赔了夫人又折兵。下面小警以案说法,为您解答上门讨债可能产生的后果。
案情简介
近日,五桂山公安分局接群众彭先生报警称,有四名男青年在其家中客厅喝啤酒、打扑克、侃大山,多次劝说仍不肯离去,请求出警处理。接警后,分局当日值班组立即赶赴现场处置。
值班组到达现场后,发现事情属实,遂将事主及四名男青年带回分局处理。经调查得知,讨债人小苏是报警人彭先生儿子小彭的朋友,平时关系不错。2019年底,因小彭的女儿住院急需一笔医药费,小苏用“借呗”借了6万元给小彭,小彭未能按期还钱,小苏唯有自行偿还“借呗”的借款,几个月过去了,小彭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,且近日不知去向。小苏无奈之下就叫上三位“小兄弟”上演了一连三晚“登门拜访”的闹剧。

事后,因小苏等人认错态度端正,上门讨债也事出有因,其过程并没有其它过激行为。报警人彭先生也表示,儿子小彭与小苏等人本是朋友关系,事情真相还需儿子回来后才能大白,表示非常理解小苏等人的心情,唯希望小苏等人不再打扰他一家人的生活,待小彭回来后,再给小苏一个交待。五桂山分局民警对小苏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,小苏等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表示,今后会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不再做可能违法的蠢事。

小警提醒
01
上门讨债,可能涉嫌侵占他人住宅
我国《宪法》39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。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。”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:“非法搜查他人身体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大家看看,都说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,未经许可进去讨债还可能被打出去。当然也不是说只要是闯进去,对方就会报警,就会说你侵犯他的住宅权。只有要债的人使用各种暴力、各种骚扰、偷偷强行进入住宅等等行为,都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,严重的就构成刑事犯罪。
02
上门讨债,可能造成非法拘禁
这种也是比较常见的,讨债就讨债,非要扰乱别人的生活,不让欠款人出去,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。这种如果是达到了一定的时间的,那就是属于非法拘禁罪了。我国《宪法》第37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《刑法》第238条规定:“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03
上门讨债,可能造成故意伤害他人
这也是比较常见的讨债行为,上门本身去要债的,但是对方态度恶劣。债主气不过纠集一队人,去打欠款人,最后造成双方的人员伤亡的,都是可能的。
温馨提示
公民应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,采取合法、合理的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比如,双方协商、法院诉讼等。否则有理变没理,还要承担法律责任,切记!